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市场成人价 | 市场小童价 | 市场老人价 | 航班信息 |
---|---|---|---|---|---|---|---|---|---|---|---|---|
暂无数据! |
用餐:无
住宿:武汉
交通:高铁
用餐:早餐
住宿:武汉
交通:旅游巴士
用餐:早餐
住宿:武汉
交通:旅游巴士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五星亲子酒店
交通:旅游巴士
用餐:早餐
住宿:温暖的家
交通:旅游巴士-高铁
1、行程内3晚当地携程4钻酒店+升级一晚五星亲子酒店(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男单女,我社有权安排拼房,无法拼房所产生的单房差费用由客人自理。产生单人单住需补单房差。若出现三人或多人拼房仅提供早餐但不退任何费用;)
2、游客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凭证入住,行程内所列餐食4早1正餐
3、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
4、当地空调旅游车(中型空调旅游车,提高游客舒适度);
5、当地优秀地接中文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1、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及加床费用;
2、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3、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4、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6、不占床位游客不含早餐;
7、旅游费用包含:“费用不含的内容”以外的费用;
取消变更:
1、组团社一经确认交客,我社将安排房、餐、车及相关配套,如需变更需提前2天,否则将收取车位费130元/人(含小孩)。
2、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大交通延误、事故、灾害、社会因素、政治因素等)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未产生的费用按双方约定价格退还。
3、我社在不减少景点和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有权对行程含景点先后游览顺序进行调整。
4、行程内所包含景点、项目,如因客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完成项目的,费用不退。
1、团队酒店由我社安排,旺季房源紧张情况下,会安排我社推荐酒店或同级标准,如指定酒店則一团一议;
2、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未成年人保护: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在未成年人要求单独参团的情况下,必须有其监护人亲自签署合同方可参团,监护人有义务告之未成年人旅途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注意事 项;
4、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等原因而导致行程变化,对出团日期、行程顺序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5、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不安排车出行,请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及随身物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注意人身安全。
6、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勿报名:
A、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B、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C、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D、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E、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F、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G、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H、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报名前请与销售人员确认成团与否。
2、本社不接收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机其他游客身体健康的人员报名,如有隐瞒健康状况而产生的费用或导致其他损失的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不接受未成年人在没有成年人(父母长辈)陪同下报名参团。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3、①本社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承保年龄范围为1周岁-80周岁(含1、80周岁),每人限购一份多购无效;对于71周 岁以上(含71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减半,保费不变。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身故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 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公司对超出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②本保险计划不承保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但穿着救生衣在水面进行的浮潜活动除外)、 跳伞、热气球运动、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及保险单载明的其他运动。③在社保范围内,意外医疗0免赔,急性病医疗0免赔。住院津贴以30天为限。
4、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5、如退团或改期按旅游合同《必要费用扣除》、《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如实际产生的费用不符合本规定的以实际产生为准,双方需提供费用产生的凭证。
【旅行社声明】
以上《旅游行程单》内容为合同附件部分,旅行社已提请旅游者签约代表对本《旅游行程单》所有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旅游者签约代表的要求对本《旅游行程单》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签约双方对本《旅游行程单》的含义认识一致,旅游者签约代表认同并接受本《旅游行程单》的全部内容。
旅游者签约代表承诺按旅行社要求及时将本《旅游行程单》的所有内容如实告知全体旅游者。
参考车次:深圳北-武汉G818 09:30-14:27
参考车次:武汉-深圳北G1035 10:19-15:57
互8旅游 版权所有 © www.zc-cts.com 粤ICP备200605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