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市场成人价 | 市场小童价 | 市场老人价 | 航班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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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中餐
住宿:温馨的家
交通:旅游巴士
【泡温泉注意事项】
泡前注意
(1)泡之前,应取下佩戴的金属饰品,否则会与温泉里的矿物质产生化学反应,造成佩饰变色。
(2)空腹或太饱时请勿入浴, 以免出现头晕、呕吐、消化不良、疲倦等症状。
(3)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在规则服药或经医生允许的前提下,可以泡温泉,但以每次不超过20分钟为宜。并注意:入水前,先用温泉缓慢的擦拭身体,待适应后再进入,以免影响血管正常收缩;出水时,缓慢起身,以防因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导致头昏眼花而跌倒,诱发脑中风或心肌梗塞。
(4)*症、白血病患者,不宜泡温泉,以防刺激新陈代谢,加速身体衰弱。
(5)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较好、体征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泡温泉。如果血糖不稳定,会因为在温泉中容易出汗,造成脱水,引起血糖变化。此外,大多数糖尿病患者,都伴有周围神经病变,手掌、脚掌感觉异常,温度敏感度较差,容易因为长久浸泡造成烫伤而不知。
(6)皮肤有伤口、溃烂或霉菌感染如香港脚、湿疹的患者,都不适合泡温泉,以免污染水质,引起伤口恶化。过敏性皮肤疾病患者也不适合浸泡在高温的泉水中,以免由于加速皮肤水分蒸发、破坏皮肤保护层而引发荨麻疹。
(7)女性生理期来时或前后,怀孕的初期和未期,都最好不要泡温泉。
(8)睡眠不足、熬夜之后、营养不良、大病初愈等身体疲惫状态下,都不适合泡温泉,以免因为突然接触过高温度引起脑部缺血或休克。
(9)独自一人最好不要泡温泉,以免发生意外。
泡中注意
(1)入水时,应从低温到高温,逐次浸泡,每次15-20分钟即可。
(2)泡温泉的时间,应根据泉水温度来定,温度较高时,不可长久浸泡,以免出现胸闷、口渴、头晕等症状。
(3)泡温泉时,应多喝水,随时补充流失的水份。
(4)泡温泉时, 由于脸上的毛孔会释放大量自由基而损伤皮肤,最好敷上面膜,或用冷毛巾敷面,同时闭上双眼,以冥想的心情,配合缓慢的深呼吸,真正舒缓身心压力。
(5)泡温泉时,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应马上离开,不可勉强继续。
泡后注意
(1)泡完温泉后,一般不必再用清水冲洗,但如果是浸泡强酸或硫化氢温泉,则最好冲洗,以免刺激皮肤,造成过敏。
(2)泡温泉后要注意保暖,迅速擦干全身,特别是腋下、胯部、肚脐周围和四肢皮肤的皱褶处,及时涂抹滋润乳液,锁住皮肤水分。
(3)泡温泉后,人体水分大量蒸发,应多喝水补充。
【出行提示】
1、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2、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旅客水上活动注意事项:
3、请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如孕妇、心脏病患者、高低血压病患者、骨质疏松者、高龄者、幼龄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刺激性活动的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项目。
4、从事水上活动,请务必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时禁止坐船头前面的座位,以免受伤;任何船只行走时,请安坐在座椅上勿随意走动,以免跌撞受伤;切勿将手或脚放置在船边或栏杆上,以免夹伤或碰撞伤。
5、若中途自愿离团,组团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产生费用余款退还,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7、【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8、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温馨提示】
1、疫情期间报名须知:
①、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通知精神,对于高、中风险地区(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及有高、中风险地区十四天旅游史的人员,我司暂不接待;
②、对于低风险地区游客需持有当地健康码绿码和14内未去高危地区的行程查询,核验才可接待(对于健康码需如实填写,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③、具体各地风险等级可登陆国务院客户端查询。
④、旅游景区限量措施如遇当地限流,本专线行程可变更或不走行程。敬请周知。另外,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请关注目的地政府公告,留意当地最新要求,以免游客耽误行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因疫情产生的损失,游客需自行承担!另外,低风险地区客人进入景区、酒店需出示健康绿码、且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敬请知悉!
2、本社不接收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机其他游客身体健康的人员报名,如有隐瞒健康状况而产生的费用或导致其他损失的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不接受未成年人在没有成年人(父母长辈)陪同下报名参团。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3、①本社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承保年龄范围为1周岁-80周岁(含1、80周岁),每人限购一份多购无效;对于71周 岁以上(含71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减半,保费不变。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身故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 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公司对超出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②本保险计划不承保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但穿着救生衣在水面进行的浮潜活动除外)、 跳伞、热气球运动、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及保险单载明的其他运动。③在社保范围内,意外医疗0免赔,急性病医疗0免赔。住院津贴以30天为限。
4、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5、如退团或改期按旅游合同《必要费用扣除》、《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条款执行,如实际产生的费用不符合本规定的以实际产生为准,双方需提供费用产生的凭证。
【旅行社声明】
以上《旅游行程单》内容为合同附件部分,旅行社已提请旅游者签约代表对本《旅游行程单》所有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旅游者签约代表的要求对本《旅游行程单》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签约双方对本《旅游行程单》的含义认识一致,旅游者签约代表认同并接受本《旅游行程单》的全部内容。
旅游者签约代表承诺按旅行社要求及时将本《旅游行程单》的所有内容如实告知全体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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